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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3年度Mataisah原夢計畫」,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 修改時間:112-11-22

一、為鼓勵懷抱夢想,冀望付諸行動並實踐夢想的原住民族人,前往其他國家進行正規教育體制外之研習或服務活動,培育原住民優秀人才,爰賡續推動旨揭計畫。

二、補助對象:

(一) 具原住民身分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但當年度已獲得教育部公費及本會自費留學補助,或其他性質相似之 出國補助者,於補助期限結束3年內不得申請。

(二) 受補助者如經查獲違反上開規定,本會得追繳其補助款。

二、補助標準及名額:

(一) 申請計畫類別不限,內容應具體可行,並對個人生涯 發展具有積極正向之激勵效益,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 (以下同)30萬元整。

(二) 依本會預算額度,衡酌補助名額(含優先錄取赴新南 向國家5名)。

(三)申請時間:自網站公開登載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四) 補助期間:最長以90天為限,並應於113年12月31日前 執行完竣。

(五) 申請應備文件: 1. 計畫書(如附表一)。 2. 切結書暨著作授權書(如附表二)。 3.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如通過外語檢測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 認證測驗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 4. 其他特殊表現佐證文件,如無則免。

二、旨揭計畫採線上申請,,自網站公開登載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星期日)23:59止受理申請。本計畫諮詢專線:(02)2905-2994,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