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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獎勵出版文獻書刊評審開始徵件
  • 修改時間:113-01-30

參加評審者,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出版之圖書4部(如為電子書者,請自行列印裝訂3部,並附上電子檔光碟3份),於民國113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免備文,並同時將申請表電子檔案寄至stila@mail.th.gov.tw信箱。參加評審書刊,以民國111年5月(含)以後出版與臺灣文獻有關之學術性或推廣性書刊、地方志書為限。實施要點暨申請表詳如附件,或洽編輯組林小姐,電話:049-2316881分機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