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客語回歸家庭日常生活使用,促進家庭成員講客話機會與意願,規畫開辦「客語家庭親子活動」、「客語專家學者輔導訪視活動」等二大類客語家庭推廣活動。
二、欲申請前項各類活動,請於本(113)年8月30日前向本府民政處提報,並於同年10月15日前執行完竣,檢附單據及成果結案資料,函送本府民政處辦理經費核銷。
三、該計畫暨相關附件業登載於新竹縣政府全球資訊網/民政處/業務專區/靚靚客家/客語紮根/新竹縣112-113年推動客語家庭實施計畫:https://civil.hsinchu.gov.tw/cl.aspx?n=2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