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業要點補助滿三歲至未滿五歲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就讀立
案公、私立幼兒園之學期就讀費用。
前項所定幼兒年齡之計算,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該歲數者認定之。
2. 就讀公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八千五百元。
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一萬元。
3. 本要點之補助,以幼兒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實際扶養人為申請人。
本要點補助申請截止日,每學年度第一學期為十月二十日,第二學期為四月二十日。
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檢具申請表(如附件)及相關文件,向幼兒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