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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

原民行政科 葛小姐

連絡電話

03-5518101分機5620

服務內容

假牙計畫公告內容

一、服務對象為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資格限制如下:

(一)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且非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服務對象資格者。

(二)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補助者。

(三)服務對象113年度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及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之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程序(線上為主、紙本為輔):

 

(一)紙本申請:

1、提出申請:申請補助裝置假牙者,應攜帶健保卡逕向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出申請。

2、口腔檢查:由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供口腔檢查服務及鼓勵口腔篩檢,並協助申請者填具申請表【附表1】後,連同診治計畫書【附表2】於7日內送本府審查。

3、審查作業:由新竹縣政府辦理申請者資格審查作業,至涉及醫療專業部分須由地方牙醫師公會轉請指派具合格牙醫師證書者辦理。另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送件後至通知審核結果之期間,不得超過工作天21日。

4、裝置或維修假牙:經審核通過後,本府應發核定函予申請者及提供口腔檢查服務之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始得製作或維修假牙。

5、補助請款:由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檢具診治成果表 【附表3】、領據及印領清冊【附表4-1、附表4-2】向本府申領款項。

 

(二)線上申請:

1、提出申請:申請補助裝置假牙者,應攜帶健保卡逕向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出申請。

2、口腔檢查:由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供口腔檢查服務及鼓勵口腔篩檢,於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審核系統(下稱審核系統)輸入資料後成案,並於3日內線上申請。

3、審查作業:由本府於審核系統辦理申請者資格審查作業,至涉及醫療專業部分須由地方牙醫師公會轉請指派具合格醫師證書者於審核系統辦理,審查日期不得超過工作天10日。

4、裝置或維修假牙:經審核通過後,審核系統將發簡訊通知申請者及提供口腔檢查服務之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本府亦應發核定函予申請者及提供口腔檢查服務之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始得製作或維修假牙。

5、補助請款:由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於審核系統填妥診治成果表 【附表3】、領據及印領清冊【附表4-1、附表4-2】向本府申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