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經濟發展科-鄭小姐
(03)5518101分機5611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各項業務,促進原住民族經濟社會健全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 二、本基金貸款類別如下 (一) 原住民族事業貸款 。 (二) 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 (三) 其他政策性貸款 。 三、貸款申請要件與額度,詳如下方網站連結及附件資料: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處理要點。 四、本府金融輔導員:羅小姐0905-308701、何先生0905-308679。